根据省委宣传部《关于组织申报参评2019年度政工专业职务人员组卷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省直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级别认定
申报参评人员按要求认真填写政工专业职务评审表。省直单位(党群系统除外)申报参评高级政工专业职务人员的管理岗位级别由各主管部门统一交省人社厅事业处审核认定;省直党群系统中申报参评高级政工师和省直单位申报参评中、初级政工师管理岗位级别由其主管部门审核认定。
二、初评人员申报材料年限
初评人员是指第一次申报参评政工专业职务人员(参照《河北省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办法》第七条执行)。申报参评中级政工师需提供任科员(管理岗位9级)以来的思想政治工作主要成果,申报参评副高级政工师需要提供任副科(管理岗位8级)以来的思想政治工作主要成果,参评正高级政工师需提供任副处(管理岗位6级)以来的思想政治工作主要成果。
三、关于论文、著作要求
核心期刊文章不再作为申报高级及其以上政工专业职务人员的硬性评审条件;参评人员发表的论文、著作为第一作者的可以作为申报评审条件。
四、调入人员和人事代理人员的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
外省政工人员调入我省所属事业单位后仍从事政工专业的人员,参照转评办法办理;外省高级政工专业职务人员调入我省所属企业单位后,由省政工职评办确认;外省中、初级政工专业职务人员调入所属企业单位后,党组织关系在省直工委的,由省直工委政工职评办确认。
人事代理人员的政工专业职务评审参照企业人员评审;人事代理人员的人事关系转为事业编制后,参照转评办法办理。
五、组卷安排及要求
1.及时领取资料(9月24日——9月27日)。以厅局为单位携带考试合格人员照片(小2寸)到省直政工职评办(综合北楼206)领取考试合格证,并领取本年度参评政工系列职务人员的档案袋、参评中级以上人员的《河北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审表》。(参评初级政工人员的资料按照附件式样由厅局统一印制。)
2.严格按要求组卷(9月29日——10月18日)。岗位级别认定完成后,以厅局为单位报卷。相关要求如下:①所有参评人员须提交评审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②《评审表》必须手填,一式三份;③《申报评审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必须打印,一式两份。④参评人员需提交2卷材料,原件一卷,复印件一卷,《评审表》和《一览表》装复印件卷。原件卷当场审核后退回;⑤提供《河北省申报评审政工*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登记表》电子版,参评人员信息务必准确(单位、职务填写全称)。
3.认真把好初审关。初审工作是政工职评的重要环节,直接影响政工人员的积极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公平、公正、公开做好初审工作,确保参评人员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同时,务必将参评人员一览表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2019年度省直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的有关通知,将发送至省直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专用邮箱:zgs7045@163.com,密码zgs123,请及时关注。
联系人:省直政工职评办郭亦陶:0311-87800651 省人社厅事业处马学良:0311-88616769
附件:
3.参评高级政工师人员需要提供一篇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案例文章要求
省直政工职评办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