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创新型人才是推动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和社会进步的关键力量。习近平总书记一直高度重视创新发展和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明确指出“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完善科教协同育人机制,加快培养造就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创新型人才队伍”。我省教育资源和产业基础雄厚,具备培育和吸引创新型人才能力。我们要立足发展需要,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事业发展,加快培养造就创新型人才队伍,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提供坚实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发挥高校主力军作用,构建创新型人才自主培养体系
建立以高等教育为主的人才自主培养体系,通过优化学科设置,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提高创新型人才自主培养的质量和水平。
优化学科布局。围绕国家、地方经济发展需要,针对传统产业智能化转型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深化教育改革,重点谋划和加强相关交叉学科、新兴学科建设,培育一批复合型创新人才和新兴产业创新人才。积极落实《河北省加快数字人才培育支撑数字经济发展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将信息技术融入现有学科专业,打造一批“数字+”复合交叉型专业,开设订单、订制、定向培训班,培养一批既懂产业技术又懂数字技术的创新人才。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以深化校企合作、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为导向,支持高校与企业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人才,让企业参与创新人才培养全过程。通过共商人才培养、共组导师团队、共同开展教学、共建实训基地等方式,实现教育资源与企业资源的整合与共享,不断提升学生的实践技能和创新能力,让他们在实践中学习、在创新中成长。
用好京津资源,深化创新型人才联合培养
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为河北培育更多创新型人才带来重大机遇。要发挥区位优势,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布局和三地技术创新重大需求,深化创新型人才联合培养,携手京津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
加强协同育人体系建设。认真落实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的相关政策要求,不断优化创新人才联合培养模式,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培养一批高水平创新型人才。不断加强高等学校联盟建设,持续深化高等院校合作,推动三地高校教师异地挂职交流,建设创新人才区域协同培养体系。
构建创新型人才培养新生态。依托京津冀科研院所联盟、京津冀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联盟等资源优势,积极构建创新型人才培养新生态。通过产业联动,壮大产业链条,实现产业集聚,加强深度融合,共同完善科技创新链条。强化创新合作,建立紧密协同创新机制,推动设备、成果、信息等科技资源对接整合,协同开展创新研究,在实战中培养创新型人才,形成支撑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人才力量。
加强平台建设,夯实创新型人才培养基础
创新平台作为集聚创新资源、推动科技创新、促进成果转化的重要载体,是创新型人才成长和发展的根基。要坚持把培育、发展和提升创新平台作为重要抓手,布局各级创新平台建设,夯实创新型人才培养的基础。
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加强高能级战略创新平台布局建设。构建长效支持机制,集中优质资源稳定支持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高水平创新载体,瞄准重大国家战略和“卡脖子”技术开展创新研究。支持高能级创新载体与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深入开展协同创新、融合创新,进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不断提升创新平台的能级与水平。完善多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在加强平台建设方面进行改革创新,为创新载体提供系统性、针对性政策支持。
鼓励企业发挥技术创新主体作用,加快建设一批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持续加大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链主企业、独角兽企业等科技型创新企业的支持力度,以税收优惠、专项基金、配套奖励等方式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建设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各类创新平台。积极为企业创新提供各类科研设施、研发平台、科学数据等资源共享服务,加快推动各类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等与企业共享,形成政府、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多方合作共享机制。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创新型人才活力
创新型人才有其自身的特点,要进一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构建能够充分激发创新型人才创新活力的长效工作机制,发挥人才制度优势,培养造就更多创新型人才。
营造良好的用人环境。进一步向用人主体授权,赋予用人主体编制使用、岗位评聘、职称评定更大自主权,增强用人主体的主观能动性、服务意识和保障能力。不断为创新型人才松绑,大力减轻创新型人才非科研负担,让创新型人才潜心钻研、多出高质量科研成果。
构建鼓励创新的激励机制。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坚持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创新者多得,为服务重大战略、承担重点研究项目的创新型人才提供有力保障。建立以信任为基础的创新型人才使用机制,推行“揭榜挂帅”“赛马”等制度,尊重创新规律,为创新型人才创新提供包容、宽松、安定的环境。
着力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和使用。完善青年创新人才发现、选拔、培养机制,进一步拓宽青年创新型人才项目支持范围,鼓励青年科技人才在重大科技任务中担当重任,加速青年科技人才成长。给予青年科技人才更多的信任、更好的帮助、更有力的支持,助力他们早日产出重要的原创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