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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儒教文化振兴院与我院签署儒学学术研究与交流合作协议

2024-11-08 11:11  

11月1日,韩国儒教文化振兴院院长郑在根一行6人访问我院,与我院共同签署了儒学学术研究与交流合作协议。院党组书记、院长,省委讲师团主任,省社科联第一副主席吕新斌出席签约仪式并致辞。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省委讲师团副主任袁宝东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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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新斌在致辞中指出,河北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富集地,是儒家文化的重要传承地,诞生过荀子、董仲舒、孔颖达、“容城三贤”等儒学大家。一直以来,河北省社会科学院高度重视以儒学和燕赵文化为主体的传统文化研究,先后成立了阳明学与现代儒学发展研究中心和北学研究院,围绕阳明学、燕赵心学、现代新儒学、北学等深入开展研究,推出了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产生了广泛的学术影响力。他表示,中韩两国地缘相近、文化相通,人文往来历史悠久,在儒学研究领域有诸多共同语言。今年恰逢河北省与韩国忠清南道缔结友好省道30周年,在这样一个特殊的时间节点,双方签订学术交流合作协议,更具有特殊的纪念意义。希望双方以此次签约为契机,持续深化学术交流、开展务实合作,共同为促进中韩两国文化交流,为以文化之力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贡献。

郑在根对我院的热情接待和周到安排表示感谢。他在致辞中介绍了韩国儒教文化振兴院的基本情况,他表示,儒教文化是中韩两国共同的文化基因,忠清南道和河北省将基于儒教文化基础进一步开展交流与合作,在官方和民间层面上为巩固双方友好关系发挥积极作用,此次签署合作协议将成为两机构积极合作、推动两地区域人文交流的重要契机和良好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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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韩方代表参加了会议。

(对外合作交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