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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社科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扩大)会议

2024-08-29 16:28  

8月27日,省社科院党组书记、院长,省委讲师团主任,省社科联第一副主席吕新斌主持召开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并总结发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依规、依纪、依法、依程序工作原则履职尽责,为奋力展现社科事业新气象新作为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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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法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李靖围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辅导报告。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肖立峰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彭建强、孟庆凯发言,其他成员提交书面发言,交流学习体会和落实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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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全院党员干部、科研人员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将法治思维和法治精神贯穿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一是“深学之”。要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实践要求,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要深刻理解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既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又在改革中不断完善法治,更好实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要做学法的模范,带头了解并掌握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把提升自身法治素养作为个人成长成才的必修课、硬功夫。二是“笃信之”。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蕴含的坚定理想信念、鲜明政治导向、深远战略思维、强烈历史担当、真挚人民情怀、科学思想方法,不断增进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三是“躬行之”。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谋划和推进全院法治建设,有效发挥社科职能,深入开展法学理论研究,积极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参与建设法治社会。要继续推进全院各方面的法治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把“四依”工作原则真正贯彻落实到每一个人的具体行动上,推动“四大工程”重点任务和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健康、活跃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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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院属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及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代表等4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