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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2024年度第1次学习(扩大)会议

2024-01-31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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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0日,院党组书记、院长,省委讲师团主任,省社科联第一副主席吕新斌主持召开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持续推动省社科院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会上,吕新斌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领学了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彭建强、肖立峰、袁宝东、孟庆凯、纪国军、吕雪松分别发言,交流学习体会和落实举措。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精神实质。要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在阅读原著原文中收获知识、沉淀思考,切实做到真学真信、真懂真用;要坚持系统学习,一体领会、联系贯通、全面掌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要分层分级学习,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带动学习,机关党委加强组织协调,院属各部门、各支部和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开展专题学习;要重点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党的纪律建设引领广大党员规范自身言行,及时校正偏差。

会议强调,要发挥省社科院学术优势,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设置科研专题,加强研究阐释,推出一批高质量有价值研究成果。

会议要求,要在推进全面从严治院中努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一是要持续深化省社科院政治机关建设,大力加强对党忠诚教育,引领全院党员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加强意识形态安全建设,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把好方向导向,守牢社科主阵地;三是开展警示教育,结合典型案例,以“身边事”警醒“身边人”;四是不断提高依规依纪依法依程序履职的能力水平,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运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严格依照党的原则、纪律、规矩和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办事;五是进一步加强机关纪委建设,提高纪检干部监督执纪能力素质和工作质量,严肃认真做好监督执纪,积极配合驻院纪检监察组做好相关工作。

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二级巡视员,院属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及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代表等40余人参加会议。

(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