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课题承担单位,相关课题负责人:
根据《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规定,2023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第一次结项工作于近日启动,现将课题结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课题结项受理范围为:2022、2021年度立项的课题、2020年度立项并申请延期的课题,以著作形式结项且总研究周期不超过5年的课题。
2.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需向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提出结项申请,非本课题组人员的成果、不符合结题要求以及与本课题无关联的成果不要作为结项材料提交。结项审批书由科研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后由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报送至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公室(原则上不接收个人申报)。
3.按照《结项审批书》(附件1)封二的要求制作纸质版评审材料,交送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于2023年5月29日前由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报送,《变更审批表》(附件2)如无变更事项的可不填,《结项资助信息统计表》(附件3)填好后发送至通知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4.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应按照《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做好课题结项的组织、指导和审核工作,对结项材料的真实性、所提交成果与课题的相关性等进行严格把关,努力提高结项质量。
5.通讯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67号省社科院学会工作处
电话:0311-83991380 83080302
联系人:孙钦玫 任磊
邮编:050051
电子信箱:skfzyjkt@163.com
附件:1.附件1结项审批书.doc
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公室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