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所属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所属社会组织建设,促进所属社会组织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北省社会科学院 河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加强所属哲学社会科学学术社团建设的实施方案》《河北省社会科学院 河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所属社会组织项目资助实施办法(试行)》精神,现开展2022年度所属社会组织项目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政治方向和党建引领,强化特色发展和能力提升,以项目资助方式鼓励、引导和支持所属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社科研究、宣传普及等工作,更好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功能作用。
二、申报类别及资助标准
本年度资助项目类别主要包括:论坛、年会、研讨会等社科学术交流研讨活动、学术著作出版、社科普及宣传活动、课题调研、党建活动等。党建活动资助标准为3000-5000元;论坛、年会、研讨会等学术活动资助标准为5000-10000元;学术著作出版资助标准为5000-10000元;社科普及宣传活动资助标准为3000-5000元;课题调研资助标准为3000-5000元。同时,对予以资助项目配套发放资助证书。
三、申报对象
本年度申报项目资助单位为各所属学会、研究会和民办社科研究机构,不接受个人申报项目资助。
四、申报条件
1.本年度项目资助采取“事后择优资助”方式予以支持。
2.申报项目资助的所属社会组织原则上在申报当年度前连续两年年检(年报)合格,具备独立的合法有效的财务账户、完备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财务管理机制。
3.出现过意识形态管理问题的社会组织,不得申报项目资助;已申报省部级以上社会组织资助或奖励项目的不再重复申报。
五、实施程序
1.项目征集。在河北省社会科学院官网发布申报通知,征集时间为通知公布日起至10月28日。
2.项目评审。11月上旬,省社会科学院相关业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组织专家评委会集中评审,提出资助建议方案,报省社科院党组审定。
3.结果公示。对拟资助项目通过河北省社会科学院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资金拨付。11月底前,对公示结果无异议项目予以资金拨付,同时发放证书予以鼓励。
六、有关要求
1.申报材料报送。所属社会组织可独立进行项目资助申报,也可以联合申报(每个社会组织一年原则上最多只能申报两项;多家社会组织联合主办活动的,由排位第一的社会组织提出申请),同时鼓励社会组织与高校、科研院所、党政部门、出版机构、学术刊物以及媒体开展合作申报。社会组织须认真填写《所属社会组织项目资助申请书》,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书(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和相关佐证材料提交至省社会科学院学会工作处。
2.意识形态要求。社会组织主要负责人须对拟申报资助项目进行政治把关,并承担相关责任。社会组织党组织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好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
联系人:刘丽莎 电话:0311-83032739
河北省社会科学院 河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