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是中国共产党一贯坚持的政治立场。建党百年来,中国共产党一直坚持同各种腐败行为作斗争,在长期实践中走出了一条成功的治腐之路。总结我们党的历史,就是不断战胜外部敌人、克服内部腐败因素,从而使自身得到不断壮大、巩固、发展的历史。笔者认为主要有五个方面的历史经验,对当今反腐倡廉工作仍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坚持党的领导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核心。无论是执政前还是新中国成立后,党对于腐败的危害性都有着清醒的认识,把治理腐败作为关系党的执政地位、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问题。在建党之初,党的一大至四大通过的党纲和党章中,就对党的纪律作出具体规定。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公布的《抗日救国十大纲领》明确提出了铲除贪官污吏,建立廉洁政府的主张。1945年,毛泽东同志在和黄炎培的对话(“窑洞对”)中提出,打破中国历史上革命者从艰苦创业到腐败灭亡这一历史周期率的关键,就是走“民主新路”。中国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党通过“三反”“五反”运动,清除了党内的腐败分子,保证了新政权的稳定。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经济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伴随着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和发展,我国反腐倡廉工作也从政治运动性的阶段治腐向制度性的长效治腐转变。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进入新阶段,反腐倡廉工作掀开新的历史篇章。虽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反腐败斗争具有不同的内容和形式,但是党的领导始终贯穿在反腐败斗争的全部实践中,这有力揭示了反腐倡廉必须在党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这是廉政建设始终能够坚持正确方向的关键。
制度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根本保障。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可以有力地规范和监督党员干部行为,在反腐倡廉工作中起到独特作用。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倡廉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邓小平同志曾明确指出,克服特权现象,要解决思想问题,也要解决制度问题。1926年8月,我们党发出历史上第一个有关腐败的文件《关于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就认识到贪腐行为的危害性。1927年,选举产生了党的历史上第一个中央监察机构——中央监察委员会,反腐败斗争开始在体制上有所依托。新中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等系列法律法规。改革开放初期,党中央制定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为代表的一系列反腐倡廉法律法规。党的十八大以来,根据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实践需要,先后修订颁布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90余部党内法规。同时,推进反腐倡廉体制改革,设立监察委员会,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有机统一。这些制度法规和改革措施既体现了党中央管党治党的新理念,也是反腐倡廉工作取得压倒性胜利的重要制度保障。
权力监督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关键内容。腐败总是依附于权力而存在,因此反腐倡廉的第一条防线就是对权力的监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一条铁律。无论在哪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体制,腐败具有一个共同的根源,就是对权力的滥用。能否对权力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制约,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直接关系党的形象和威信,关系党和国家事业的兴衰成败。要扎牢不能腐的笼子,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从国情出发强化对权力监督制约的重大制度创新。发挥国家监察的重要作用,确保所有公权力都能纳入其监督的视野,让监督无死角、全覆盖。
教育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基础。早在苏维埃红色政权时期,中国共产党就非常重视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苏区中央局在1933年3月创办了马克思共产主义学校,同年8月又创办了苏维埃大学。抗日战争时期,确立了党的思想路线,创立了毛泽东思想,并在1942年开展延安整风运动,用这种创新的理论成果和方法教育全党,纠正各种错误思想和不正之风。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以及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三大党的作风,在思想教育方面得到很好的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成为推进新时代反腐倡廉工作的行动指南。
惩治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我们党历来主张严惩腐败,特别是针对高级领导干部的贪腐行为严惩不贷,以儆效尤。在红色苏维埃根据地时期,1933年12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发出《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训令,规定贪污公款在500元以上者,处以死刑。在抗战时期,1939年陕甘宁边区政府颁布了《惩治贪污条例》,其中规定贪污数目在1000元以上者,处以死刑。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亲自处理了刘青山、张子善的特大贪污、挪用公款案。这在当时产生了振聋发聩的作用,有效防止了干部队伍的腐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共查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达百万余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党规法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对各类贪腐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打击。无论什么人、无论有多高的职务,只要他们贪污受贿,都会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这些都反映了我们党与腐败斗争的决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回顾百年反腐败斗争的历程,总结经验,在新发展阶段把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推进。
(作者系河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