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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社科院获2018—2020年度省直文明单位表彰

2021-07-16 15:53  

日前,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直文明委下发《关于表彰2018—2020年度省直文明单位、文明处室的通报》,我院获评“2018—2020年度省直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认真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研究宣传阐释,不断深化和拓展党的理论武装工作,积极开展理论教育、理论宣传,为党的创新理论在燕赵大地生根开花作出新贡献。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全省中心工作,全院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河北中心智库”建设、省领导圈定交办重大课题研究、理论宣讲与阐释、舆情信息报送等各项工作,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有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团结引领全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加强社科联职能建设,开展重大品牌活动,改革社科优秀成果评奖,创新社科学术年会举办模式,联动开展社科普及活动,社科平台和学术引导作用得到了新增强。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部署要求,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化党建与业务相融合,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夯实事业发展组织基础。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在加强政治建设、深化创新理论武装、履行阵地管理职责、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等五方面工作上下功夫,筑牢意识形态安全防线。积极开展各项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春季健步走等文体活动,树立我院良好社会形象。

此次获评“2018—2020年度省直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是对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高度肯定与认可,也是对今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激励和引导。我院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走在前、做表率,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开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新局面,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作出更大贡献。

(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