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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梅:李大钊对创建中国共产党的理论探索

2021-06-26 00:0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工人运动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李大钊对创建中国共产党作出了具有开拓意义的理论探索。站在建党百年的历史节点,回望百年历程,我们要更加深刻理解李大钊作为党的创始人之一的不朽功勋。

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使其成为“拯救中国的导星”。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中国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一直致力于救国救民道路探索的李大钊,以其睿智的眼光,最终选择了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率先举起马克思主义的大旗。

李大钊深刻认识到“主义”对于政党的重要性:“盖主义不明,对内既不足以齐一全体之心志,对外尤不足与人为联合之行动也”;高度评价马克思主义对于新型政党及世界革命的重要意义:“自俄国革命以来,马克思主义几有风靡世界的势子,德奥匈诸国的社会革命相继而起,也都是奉马克思主义为正宗”,称马克思主义为“世界改造原动的学说”,“是拯救中国的导星”,断言“我总觉得布尔什维主义的流行,实在是世界文化上的一大变动”;他指出十月革命是“实二十世纪全世界人类普遍心理变动之显兆”,“是马克思主义的‘功业’”。

同时,李大钊呼吁中国先进分子吸取俄罗斯革命成功的经验。他提出:“我们现在还要急急组织一个团体,这个团体不是政客组织的政党,也不是中产阶级的民主党,乃是平民的劳动家的政党,即是社会主义的团体”,明确表达了在中国建立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新型政党的迫切性。 

要有“强固精密”的组织纪律,“以使其成为革命的先锋队”。在李大钊的理论探索中,他非常注重政党的阶级属性,强调无产阶级先锋队的本质。同时,他意识到严明的纪律性是一个政党永葆先进性的重要保证。

李大钊在《团体的训练与革新的事业》一文中,构建了在中国建立新型政党的理论框架。他强调要“急急组织一个团体”,这个团体“是平民的劳动家的政党”,“C派的朋友若能成立一个强固精密的组织,并注意促进其分子之团体的训练,那么中国彻底的大改革,或者有所附托”,很显然,李大钊主张建立的新型政党具有以下性质:第一,必须具有高度的组织纪律性;第二,必须具有无产阶级性质;第三,要以革命手段实现中国的大变革。

之后,李大钊多次表明无产阶级是中国革命的主力军、共产党是无产阶级先锋队的思想。他指出:“过去和将来国民运动的领导因素都是无产阶级”;“只有无产阶级,在国民革命中当先锋的亦只有无产阶级”。这些论述,精辟而深刻,阐明了无产阶级的先锋队的性质及其在中国各阶层中的领导地位。

以实现社会主义为目标,“这是历史的命令”。在《布尔什维主义的胜利》一文中,李大钊明确说明:布尔什维克(俄国共产党)“他们的主义,就是革命的社会主义;他们的党,就是革命的社会党,他们是奉德国社会主义经济学家马克思为宗主的;他们的目的,在把现在为社会主义的障碍的国家界限打破,把资本家独占利益的生产制度打破”。在这里,李大钊把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和共产党三者联系在一起,指出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共产党的目标是实现社会主义制度。

为了实现社会主义目标,李大钊一方面组织早期共产主义分子在北京大学建立旨在“集合信仰和有能力研究社会主义的同志,互助的来研究并传播社会主义思想”的“社会主义研究会”,为社会主义在中国的传播、进而深入研究中国的社会主义及其实行方法做了大量工作;另一方面做了大量的理论宣传工作:首先,他比同时代其他人更早地认识到社会主义的兴起是一种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认为“社会主义之来临,乃如夜之继日,地球绕日之一样确实”,是“运命的必然的出现,这是历史的命令”。同时对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也有深刻认识,论述了在中国实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论证了欲实现民族复兴和国家富强、人民幸福,“非先实行社会主义不可”:提出“所以今日在中国想发展实业,非由纯粹生产者组织政府,以铲除国内的掠夺阶级,抵抗此世界的资本主义,依社会主义的组织经营实业不可”,“社会主义不是使人尽富或皆贫,是使生产、消费、分配适合的发展,人人均能享受更平均的供给,得最大的幸福”,阐明在中国实行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共性和特性相结合的统一性”,社会主义是“因各地、各时之情形不同,务求其适合者行之,遂发生共性与特性结合的一种新制度(共性是普遍者,特性是随时随地不同者)”。

李大钊的建党理论,是“先驱者的遗产,革命史上的丰碑”,体现出早期中国共产党人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李大钊身体力行,将建党理论转化成了建党的行动,最终和陈独秀等人共同创立了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中国共产党,中国由此开启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波澜壮阔、气势恢宏的新的历史画卷。

作者系河北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