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社会主义现代国家建设的法治化进程”主题论坛会议现场 本网记者 陈炼/摄
近日,由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办,“中国特色政治学话语体系理论创新”上海市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基地、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共同承办的“社会主义现代国家建设的法治化进程”主题论坛在复旦大学召开。本次会议是上海市社会科学界第十八届(2020)学术年会系列主题论坛之一。来自清华大学、复旦大学、南开大学、南京大学等高校的相关学术及实践工作者20余人参会。
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院长苏长和教授在致辞中提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对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本次论坛是上海社会科学界在这一重要时间节点上以“法治”为主题召开的会议,共同探讨如何建设法治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为学术界与实践工作者提供了具有前瞻性、高质量的学术交流平台。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副院长、“中国特色政治学话语体系理论创新”研究基地副主任李辉教授主持会议。
深入探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内在逻辑
复旦大学法学院潘伟杰教授做了“从法治体系的法理要素论法律体系的中国观”的专题发言。他表示,法治建设要认真对待现代性问题。进入二十世纪后,现代性成为了社会科学在理论上的教条,然而在建构法律体系中国观的过程中,不能让现代性陷入教条主义。要认真对待中国特色的问题。我们在研究法律问题的同时,也必须要注意法律之外的道德问题,看到道德背后所承载的深刻理念与中国社会的特殊性,我们应在未来的学术研究中付出更多努力。
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杨雪冬教授以“全面依法治国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深化”为题,探索了中国法治的具体进程及其独立性。他表示,依法治国是伴随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不断丰富的。中国对于法治的理解从纯粹的立法角度逐渐发展出了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一体化法治体系,当下正致力于打造具有中国时代特点的全过程法治。依法治国给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增加了新内容。实现从破旧立新的制度创设向实现精细化管理的制度运行转变,从强调激发各个主体的政治活力向提高政治整合水平转变,从突出制度绩效优势向提升制度国家治理整体效能转变,从内向的制度完善向外向的制度发展转变。要在全面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深化依法治国。正确对待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与政治发展方式转变的协同互动,正确对待法治进程在政党、国家、政府、社会诸层面的协同并进,正确对待国内法治与国际法治的互动,并将法治放在治理全过程中,以理解道、德、法的辩证关系。
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李威利副教授就“中国共产党党内组织的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做了主题报告,他认为,对一个超大规模政党的中国共产党而言,组织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显得非常重要。
上海外国语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俞祖成副教授在上半场会议发言评论中表示,发言人分别讨论了法律体系、政党制度、基层治理、廉政建设等方面,对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体系进行了全面理解。中国的法治建设问题涉及多个层面,包括领域层面、机制层面,以及技术层面等,需要结合中国传统来推进具有中国特色的依法治国理念的发展。
以司法实践推动重点领域与重点工作的法治建设
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张凤阳教授以“在新时代新阶段对法治建设的定位”为题作发言,他表示,中国共产党的政治承诺在理念宗旨层面是一以贯之的,即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运用法治来体现这一理念宗旨,最终达到“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目标。
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吴晓林教授以“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新征程”为题,介绍了基层社会治理的新要求、新对标、新做法。他表示,就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提出了新要求,一是法治要保障人民的当家作主;二是要建设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体系;三是要建构社会治理共同体。对照新要求,我们发现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还存在一定短板,为此,我们必须探索新对策:应分类确权,明确职责体系;建立主干立法,确立法制体系;需严格执法,确保法律效力;还要推动多元参与,保障法律监督。
李辉主要探讨了信息通信技术在廉政改革中的作用。他提出,从整体上来看,廉政建设从原本的三项工作逐渐转向了权力监督体系的建构。在诸多项目改革中,信息技术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要真正让信息技术促进廉政工作,必须同时打破纵向与横向层级之间的信息壁垒,以建立“一站式”工作机制。
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陈周旺教授以“以协商实现治理”为题做专题发言。他认为,从上海市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提案的分布情况来看,社会治理议题与经济议题二者之间具有较强的契合度;从政策过程与国家治理的角度来看,政协优秀提案在与政策的对应方面较为平衡,并且提案大多倾向于以民生为导向;从全过程民主来看,垃圾分类一样的治理性议题,提案的民众参与度较高,一般为多人联合提案,并且具有明显的全过程民主特征。整体而言,优秀提案的数量与质量是不均衡的,且不同领域议题的提案质量也有所不均,这些问题在未来的工作过程中有待进一步改善。
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副院长熊易寒教授以“基层治理中的情理、道德与法治”为题,探讨了基层治理当中的法治难题以及相关解决对策。他提出,在中国基层治理的历史实践中,乡绅的道德权威发挥了极大作用,其治理成本相对较低,同时也符合伦理本位。而在当下的基层治理中,则多为依靠有法律背景的人士来进行调节。熊易寒认为,基层政治应做好刚性的法治与柔性的情感治理相结合,以解决基层治理中的法治难题。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
原上海市人大法工委副主任施凯在评论时认为,与会者不仅对法治建设在今天中国的进程、阶段和特点作了梳理,同时对情、理、法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相互作用作了相关研究。会议在探讨法治建设重点领域与重点工作的同时,也带来了进一步深化研究的一些启示,包括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应如何把握;参与式民主、投票式民主、协商式民主之间的内在逻辑;法治、德治、自治的有机结合,以在不同社会层面发挥作用等。
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政治学系主任、“中国特色政治学话语体系理论创新”研究基地主任刘建军教授提出,会议旨在从新型国家地位和国际关系的角度去研究中国的法治建设,同时从党与法的角度出发对中国国家治理的特色与优势进行深入思考。在进入现代社会后,人们普遍认为法治可以解决一切问题,但在实际生活中存在着刚性与柔性两种法治,不能依靠单一的刚性法治去解决所有问题。
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唐亚林教授在总结发言中提出,中国的现代化与法治发展提出了许多值得探讨的新问题。第一,要讨论原有的制度设计如何应对新形势的问题。第二,要讨论原有的制度框架如何体现在治国理政的全方位和全过程的问题。第三,要讨论原有的组织体系如何发展出整体合力的问题。第四,要讨论法治建设的根本目的问题,这一问题反映出我们对法治的理解已经突破了以往的局限性,转而要追求整体合力。第五,要讨论既有的法制体系如何解决现实问题与重大问题的方式。第六,要讨论既有的治理技术如何有效吸纳现代发展弊端的问题。第七,要讨论既有治理体系解决由简单问题发展出来的延伸问题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