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组织好本届评奖工作,省评奖办进行了广泛调研,吸取了兄弟省份的先进经验,同时结合实际工作,对本届评奖工作进行了改进,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第十七届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的通知》,有关单位和申报人请按《通知》要求进行推荐申报。现对《通知》中涉及的若干重要问题进行说明:
一、本届评奖有哪些程序?
评奖工作主要有以下步骤:
(1)个人申报、单位审核并公示。申报人根据《通知》要求,填写《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书》,向所在单位或社会团体提交申报材料。申报人所在单位或社会团体要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诚信关,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并进行公示。省评奖办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2)评奖办资格审查。省评奖办集中受理并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河北省社会科学院网等媒体进行公示。
(3)专家匿名评审。
(4)会议评审。
(5)公示。经省评委会审定的拟奖励成果通过河北省社会科学院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示。
(6)审批和奖励。通过公示的拟奖励成果按程序报省政府审批后,颁发证书和奖金。
二、本届评奖有哪些主要变化?
(1)取消一等奖按等级申报评审的要求。打通一、二、三等奖的申报评审,在所有参评成果中优中选优,统筹评选一、二、三等奖获奖成果。
(2)明确规定了重复率检测要求。本届评奖除电子音像制品外,要求其他申报成果提供《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检测结果报告。
(3)强化了申报人所在单位的审核把关。要求所在单位对申报人成果及有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并在本单位公示。
(4)申报条件和要求有一些新的变化。《通知》详细规定了申报人范围、学科范围、成果形式和申报要求等,申报人要认真阅读《通知》,并按要求进行申报。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成果不得参评。
三、查重怎样进行?
根据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印发<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诚信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社科办字〔2019〕10号)的相关精神,本届评奖更加重视科研诚信建设,申报人要按照《通知》中的具体要求进行查重。为统一标准,要求通过《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进行重复率检测,检测应严格涵盖《通知》中所列数据库。如数据库涵盖不全,则检测报告视为不合格。重复率检测报告须所在单位或检测机构审核盖章。
四、申报人所在单位或团体如何进行审核把关?
申报人所在单位或社会团体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诚信关,重点审核以下内容:(1)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本通知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2)申报成果是否存在意识形态和政治导向问题;(3)申报成果是否 符合学术规范,是否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审核完成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后(公示期不少于5天),在规定时间内集中向省评奖办提交申报材料及所在单位申报成果《汇总表》。未经公示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五、有哪些监督机制保证评奖的公平公正?
强化执纪监督,评奖工作全程接受省纪委监委驻省社科院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强化自我监督,实行申报人、推荐单位、评审专家、评奖工作人员承诺责任制。强化社会监督,在成果申报、资格审查、会议评审结束后均进行公示,提高评奖工作透明度。建立评审专家信誉制度,对参加评审工作的专家学者建立信誉档案,信誉记录将作为选用评审专家的重要依据。强化工作监督,工作人员要遵守纪律、廉洁自律。如发现工作人员违纪,任何人都可向相关部门举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六、申报时间如何安排?
各单位要合理安排申报时间,在《通知》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进行申报,尽量避开临近截止日期的时间段,以免造成“扎堆”,影响申报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