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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社科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集体学习会

2019-03-21 12:09   来源:本站

3月7日,省社科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集体学习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九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和赵乐际同志的报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政协会议的文艺界社科界委员时的讲话,传达学习省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河北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6至10讲)。院党组书记、院长康振海主持会议。院党组成员曹保刚、杨思远、孙毅、刘月、张福兴、焦新旗出席会议。院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列席。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全面阐释了新时期加强党建的战略性意义,充分肯定了党的十九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的重大成果,深刻总结了改革开放40年来党进行自我革命的宝贵经验,为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会议指出,全院党员干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认真贯彻落实我院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要求,主动担当作为,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认真履职尽责,扎实推进我院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政协会议的文艺界社科界委员时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文化文艺工作、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为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全院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一定要坚持与时代同步伐、以人民为中心、以精品奉献人民、用明德引领风尚,认真学习、坚决贯彻落实到具体的、实际的科研工作中,努力做对国家、对民族、对人民有贡献的学问家。

会议强调,《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对政法工作的任务、原则和政法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职责任务、需要请示报告的事项、决策和执行、监督等制度作了非常具体明确的要求和规定。会议指出,要按照省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有关要求,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按照职责任务要求,加强对《条例》内容的宣传解读。

会议指出,《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对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基本遵循。会议强调,讲师团工作处要加强对《条例》和《河北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宣讲,使我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尤其要宣传到每一个农村党支部,使其全面掌握《条例》内容,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要求上来,真正贯彻落实好《条例》。

会议强调,《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第6至10讲的内容是: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以人民为中心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立场,将全面深化改革进行到底,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

会议强调,全院党员干部要坚持学懂弄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理解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髓,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统一到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

(机关党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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