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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七一”前组织开展 “书记讲党课”活动的通知

2018-06-19 15:52   来源:本站

院属各党支部:

“七一”将至。根据院党组年度党建工作安排,结合我院实际,各党支部要在“七一”前,在继续认真开展“两学一做”、“以人民为中心的研究导向”学习教育活动的同时,积极围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书记讲党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党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是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具体要求,是开展基层党员教育的成功经验,也是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途径。各部门党支部书记要高度重视,在认真组织学习院党组书记、院长康振海6月15日为全院党员干部讲授专题党课的基础上,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以最近下发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为重要参考,精心备课、专门安排时间授课。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不仅要带头讲党课,同时还要带头听党课。

二要精心组织。各党支部要认真研究制定活动方案,明确讲课人员和讲课内容,并提前安排手头工作,确定讲课时间,通知全体党员干部。各党支部书记讲课活动方案确定后,要提前报告机关党委,机关党委视情况派相关人员观摩指导。各单位要注重活动宣传,保存好现场照片、讲稿,作好活动纪录,并第一时间将活动现场照片发至机关党建微信群。机关党委将把“书记讲党课”活动作为机关党建工作重要检查内容,对没有开展“讲党课”活动的党支部和党支部书记将予以通报批评。

三要注重效果。党课内容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针对本支部存在的突出问题,有的放矢讲授,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党课的针对性和吸引力。授课方式要灵活多样、突出支部特色,力求既生动又深刻,既有吸引力又有感染力,切实增强实际效果。各党支部可以在书记讲授专题党课后再相应安排专题讨论,做好讲课成果的巩固和深化工作,进一步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规范行为。

“七一”前后,各党支部还要结合工作业务实际,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各项志愿服务活动。要组织党员干部深入我院帮扶贫困村、附近社区等基层联系点,开展义务授课、走访慰问、蹲点调研等志愿帮扶活动。

机关党委电话:66030874,邮箱:791551707@qq.com,联系人:张吉跃。

中共河北省社会科学院机关委员会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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