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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七一”前组织开展增强“四个意识”专题组织生活会等活动的通知

2017-06-20 13:24   来源:本站

院属各党支部:

“七一”将至。根据省直工委通知要求和院党组《加强“四个意识”专题教育实施方案》,结合我院实际,各党支部要在“七一”前,紧密结合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把马克思主义作为必修课”学习教育,认真召开增强“四个意识”专题组织生活会,大力开展撰写学习心得体会、讲授专题党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各党支部在“七一”前,要围绕增强“四个意识”主题,普遍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全院每名党员必须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做到无遗漏、全覆盖。不允许有无故不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的特殊党员。确因重要公务、身体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党员,要由党支部向院机关党委书面说明情况。因公外出的党员要提前向党支部递交书面发言材料。各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按照会前认真准备、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相互谈心交心、批评自我批评、会后认真整改的程序,紧密结合支部工作实际,认真谋划并组织落实。专题组织生活会结束后,党支部书记要根据会上提出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属于党组织问题的,纳入党支部整改内容,制定系统的整改方案;属于党员个人问题的,个人拿出整改措施,并形成党支部和个人整改清单,明确责任、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对问题较多的党员,要做好帮扶工作,帮助其提高认识,改正错误。个别问题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稳慎作出组织处置。整改清单兑现情况要进行公示,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院党组成员要认真坚持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积极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主动听取党支部书记关于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安排和准备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主动提交个人发言材料,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各机关党委委员要按照分工有重点地参加指导1至2个所属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书记要指定专人做好专题组织生活会记录,以备检查。机关党委将通过调阅资料、随机抽查等方式,认真核查参会人数,全程指导、监督检查全院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的落实情况。对于组织不力、图形式、走过场的党支部,将进行通报批评,并作为年底考评党支部的重要依据。离退休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由老干部处商机关党委安排落实。各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情况报告于7月5日前报机关党委。

二、撰写心得体会交流。每一名党员要在原原本本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基础上,着重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重要论述和推动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建设和河北中心智库建设事业,写出开展“两学一做”、“把马克思主义作为必修课”学习教育,贯彻增强“四个意识”的心得体会文章。要深入开展调研,并结合各自工作和思想实际,言之有物、言之成理,充分展示我院党员干部开展“两学一做”“把马克思主义作为必修课”学习教育和“四个意识”专题教育的工作成效和理论成果。体会文章务请在6月18日前将电子版交机关党委。机关党委将精选文章推荐到省直工委参加主题征文。年底前将结集印刷成册。

三、开展讲专题党课活动。根据我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和“四个意识”专题教育安排,“七一”前后,院党组书记、院长郭金平将为全院党员干部讲专题党课,院党组其他成员要为分管部门党支部讲专题党课。随后,各党支部书记要在本支部讲党课。要把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河北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作为主要讲课内容,深刻把握内在逻辑和科学体系,着力掌握蕴含其中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讲清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进一步推动广大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系统学、深入学、跟进学,使广大党员干部坚持做到学而信、学而思、学而行,在学思践悟上下功夫,更好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规范行为。活动中,院党组成员要做表率,提前安排工作,提前备课;党支部书记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七一”之前,各党支部要结合工作业务实际,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各项志愿服务活动。要组织党员干部深入贫困乡村、附件社区等基层联系点,开展义务授课、走访慰问、蹲点调研等志愿帮扶活动。

机关党委电话:66030874,邮箱:791551707@qq.com,联系人:张吉跃。

中共河北省社会科学院机关委员会

2017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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