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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北省社会科学院“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和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7-06-20 13:17   来源:本站

院属各部门、各党支部:

《河北省社会科学院“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和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已经院党组成员审阅修改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工作方案》要求, 结合各部门、各党支部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河北省社会科学院党组

2017年5月15日

河北省社会科学院“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和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净化和维护基层政治生态,根据省委要求和部署,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和推进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以下简称“两个专项”)。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聚焦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以权谋私、处事不公、作风不实、滥用职权、私设“小金库”等突出问题,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推进标本兼治,以自查自纠、认真整改为先导,以强化监督、严厉问责为保障,全面推进我院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确保中央和省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为加快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和河北中心智库建设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强化主体责任。“两个专项”工作由院党组统一领导,院机关纪委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参加,齐抓共管、合力推进。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要履行主体责任,全面负责“两个专项”工作的组织实施。机关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有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层层传导压力,确保责任落实。

(二)充分依靠群众。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加强政策法规宣传,调动群众支持和参与“两个专项”工作的积极性。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从群众举报反映的线索、最关心的问题抓起,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两个专项”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

(三)严格依规依法。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依据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断增强政策法规意识和自律意识,自觉依规依法办事。

(四)坚持标本兼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把加强教育、严格管理,自查自纠、边查边改贯穿始终。坚持挺纪在前、宽严相济,把自查从轻、被查从严,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问题线索贯穿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制度建设,把推动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贯穿始终。

三、工作重点

(一)“一问责”

主要任务: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不力、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部门,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公开处理,倒逼“两个责任”落实。重点解决3个方面问题:

(1)对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重大部署要求、院党组决议不重视,安排不及时,底数不清楚,措施不得力,进展不迅速,成效不明显。特别是开展“两个专项”整治工作不积极、自查清理不深入、整改不认真、解决问题不彻底,甚至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

(2)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组织生活制度不落实,党内监督乏力,在处置本部门发生的重大问题中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产生恶劣影响。

(3)维护党风廉政建设六项纪律不力,导致违规违纪行为多发频发,分管范围内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团团伙伙、拉帮结派问题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

(主管领导:郭金平;责任部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社团党建处)

(二)“八清理”

1、对“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进行清理

2、对项目落地难问题进行清理

3、对政事政企政会职责不分、谋取不当利益问题进行清理

4、对落实治霾措施不力问题进行清理

5、对脱贫攻坚政策不落实问题进行清理

6、对招标投标不规范问题进行清理

7、对设立“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进行清理

8、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进行清理

结合我院工作实际,主要开展对以下三个方面问题的清理工作:

一是对政会职责不分、谋取不当利益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和通知要求,开展对挂靠在我院、由我院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各类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进行清理工作。重点解决2个方面问题:

(1)对挂靠在我院、由我院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各类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逐一登记、统计、清理。

(2)对我院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在各类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违规取酬进行清理。

(主管领导:彭建强;责任部门:学会工作处)

二是对招标投标不规范问题专项清理

主要任务:对2016年7月以来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不规范问题进行回头看,对2015年10月以来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投标不规范问题进行专项清理。重点解决2个方面问题:

(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违规招标、定标、签订合同,专家违规评标,投标人弄虚作假,招标代理机构借用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从事代理活动。

(2)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采购货物和服务不依法履行手续,应委托集中采购机构而委托其他代理机构采购,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擅自提高采购标准,供应商弄虚作假,专家违规评标。

二是对设立“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依法依规、全面清理未按规定审批开设银行账户或公款私存设立“小金库”问题,以及超标准超范围支出等问题,切实严肃财经纪律,重点解决2个方面问题:

(1)设立“小金库”问题。利用收费设立“小金库”;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课题评审费、版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以及使用其它方法和手段设立“小金库”。

(2)其他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超标准超范围支出等问题。

(主管领导:焦新旗;责任部门:财务处、行政处)

(三)“微腐败”

主要任务:紧盯重点人员、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聚焦突出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重点解决以下3类问题:

(1)以权谋私问题。重点整治在“三公”经费、科研经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雁过拔毛”、虚报冒领、克扣侵占、贪污挪用等问题。

(2)处事不公问题。重点整治在救济补助、科研项目资助、课题立项评审等方面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

(3)作风不实问题。重点整治对待群众态度生冷、简单粗暴,高高在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不正确履行职责或履职不到位,工作消极应付、推诿扯皮、不作为等问题。

(主管领导:曹保刚、孙毅、彭建强、张福兴、焦新旗;责任部门: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行政处、科研组织处、机关党委、讲师团工作处、社科联秘书处、科学成果管理处、学会工作处、科普工作处)

  四、时间步骤

  为加强统筹,以统一领导、顺利推进我院“两个专项”工作,经院党组研究,成立“两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院党组书记、院长郭金平任组长,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曹保刚、孙毅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两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关纪委,负责“两个专项”工作的具体实施。“两个专项”工作从2017年5月开始,至2017年11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5月初)。成立社科院推进“两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指导、督促、检查全院“两个专项”工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召开全院各部门处以上领导干部会议,做好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5月至6月)。全院各部门、各党支部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工作方案,提高思想认识,积极开展谈心谈话活动,通过“自己找、群众提、同事帮、领导点”等方式,对需要清理和整治的事项进行全面排查,组织党员干部自查自纠,并填写《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自查自纠结束一周后,形成专题报告,由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签字后报机关党委。凡挂靠在我院、并由我院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等)也都要进行自查自纠,并将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等)基本情况和自查自纠报告以文字材料形式报机关纪委和学会工作处。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7月至9月)。将清理出来的问题按照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由院党组统一专题研究,依据《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分类挂账、集中查处、限期整改。对重大问题线索,要及时报省纪委驻院纪检组。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2017年10月至11月)。院党组要坚持边清理、边整改、边总结、边提高,建章立制与问题整改同步进行,归纳梳理问题隐患,有针对性地建立约束管理机制,形成靠制度管事、管人的良性运行机制。各部门、各党支部要召开专题会议对“两个专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对专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形成专题报告,及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省委统一领导下,院“两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统一安排,定期研究,强力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协调督导,集中精力抓好日常各项工作。各分管院领导要对所分管部门的“两个专项”工作认真负责,抓好督促落实。各部门负责人、各党支部书记是本部门、本支部“两个专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主动负责、积极带头、亲自推动,抓好具体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担当主体责任,确保“两个专项”工作取得成效。

(二)搞好统筹结合。要把“两个专项”工作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弘扬“赶考”精神以及深化机关作风整顿、加强基层党支部支部建设等活动深度融合、统筹推进,相互促进、相互提高;把正风肃纪与激励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统一起来,既要对涉及违规违纪的党员干部进行严肃查处,体现越往后执纪越严,又要注意保护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健全容误纠错机制,区分问题性质,给政策、给出路,支持保护广大党员干部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

(三)健全工作机制。一是报告台账制度。每月各部门、各党支部开展“两个专项”工作情况要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及清理问题情况。没有发现问题的,实行零报告。据此,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两个专项”工作台账,以便备查、分类处理、督导推进。二是举报登记制度。在院办公楼一楼设立举报信箱,公开举报电话、电子信箱,搭建微信举报平台,专人负责登记,按程序移交办理。三是分级责任协调制度。实行分管领导主抓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总体指导协调,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接到通知后尽快指定专项工作负责人员,负责对口联络对接(具体见附表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结果和台账备案、举报线索等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四是谈心谈话制度。院党组书记约谈党组成员、党组成员约谈分管各部门负责人、党支部书记,各部门负责人、党支部书记约谈本支部的每一名干部和党员。约谈过程中,一定要向被约谈对象讲清具体政策,促使党员干部相信组织、依靠组织,并认真填报《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作出书面承诺。五是典型案例教育制度。在工作过程中,机关纪委要加强对“两个专项”工作的宣传教育,用我省曝光的典型案例,让基层党员干部深刻体会到违规违纪“不值得、不侥幸”,形成持续震慑,发挥警示作用。

(四)把握政策界限。此次活动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和“自查从轻、被查从严”的原则,对自查自纠期间能够向组织说明情况、交代问题、主动整改的,依纪依规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对不主动查找、故意隐瞒、有错不纠、对抗审查,甚至不收敛不收手的,一经发现和查实,坚决依纪依法从严从重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对于反映基层干部轻微违规违纪、反映问题比较模糊、可查性不强、或反映的问题历史比较久远的问题线索,经机关纪委集体排查后,对适用采取谈话函询方式处置的,督促被反映干部主动说明情况、提供证据材料,并经分管院党组成员审签后及时反馈报告。

(五)加强督导考核。要坚持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两个专项”工作治理成效的重要标准,加强督促检查。对敢于担当、推进有力、成效明显的,要通报表扬;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自查不细不实、敷衍塞责、进展迟缓、群众反映问题较多而自查发现问题较少的部门,机关纪委要派出专人进行重点督导检查,并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按程序严肃追究相关领导、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确保“两个专项”工作取得实效。院党组将把“两个专项”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各部门、各党支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实施总结考评。

附件一:《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

附件二:各分管责任部门“两个专项”工作联络员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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