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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社科联协助民政部门对所属社会团体进行年度检查

2015-07-20 19:54   来源:本站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政部《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规定,省社科联按照省民政厅有关文件的要求,近日对所属2014年6月30日之前登记的省级学会开展了年检初检工作。年检分为两个阶段:首先,由省社科联学会处进行初审;其次,经初审合格的社团到省民间组织管理部门年检。在工作过程中,河北省社科联

一是精心组织,促进年检。接到《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对省属社会团体进行2014年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后,及时将年检通知转发到省社科联所属社团,并做好对年检对象、内容、上报材料、时间、程序、标准等解释工作。针对社团人员分散的特点,采用多种方式通知,用邮寄、电话、手机短信及网络等方式确保通知到每一家参检单位。

二是严格把关,规范年检。对社团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重点检查社团换届情况、财务状况、党组织建设以及主要业务开展情况等,确保年检材料准确真实,做到初检等次评定合理。对查找出的问题协助其进行改正,有效地增强了社团遵纪守法、规范活动的自律意识。积极贯彻落实党建工作要求,学会工作处联合社团党建处,结合年检工作对社团党员人数和党组织建设情况进行了统计,要求各社会组织完善党建机制,不断扩大社会组织党组织的覆盖面,加大党组织组建力度,为今后社团更好地开展各项活动奠定了基础。

三是强化服务,推进年检。在年检工作中,根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用热情的服务推动年检开展。工作期间,耐心向社团解答年检问题,方便其了解相关政策的要求;指导社团填写年检报告书,充分了解社团的运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针对新成立的社团或新入职工作人员缺乏经验的情况,采取先从网上申报电子版年检报告书的方式,对于不规范的地方先作修改,符合要求后再打印纸质版来初检,免去了有些社团路途遥远,往返之不便。

从参检社团开展活动的情况来看,绝大部分能做到遵守社会组织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按照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财务审计,并做好上年度工作总结与新一年的工作计划,能够按照要求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在本年度应参检的63个社团中,有57个履行年检程序并检查合格,4个因内部业务未能正常开展、领导班子任期已满未及时换届等原因没参加年检,2个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对未年检的社团,省社科联将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学会工作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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