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河北省社会科学院纪检监察工作制度》、《河北省社会科院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办法》、《河北省社会科学院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的暂行办法》、《河北省社会科学院工作人员责任追究制度》《河北省社会科学院关于提高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科学化水平的实施办法》五项制度,已于2014年7月8日院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以上五项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2011年制定的《河北省社会科学院党组关于提高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科学化水平的实施办法》(冀社科党[2011]20号文件)同时废止。
中共河北省社会科学院党组
201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