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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友好: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的重要成果

2011-11-03 15:14   来源:本站

马克思主义是关于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的科学理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涉及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各个方面,其中包括我党近年来关于人与自然的探索所形成的理念和主张。加强这方面的研究,有助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生产方式,丰富发展相关理论。

一、马克思恩格斯十分重视环境问题

环境问题,即人与自然关系问题,是人类社会存在与发展必须面对的基本关系之一。马克思恩格斯揭示了人与自然的本质及其关系,形成了自然辩证法思想。正确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必须首先弄清楚什么是人、什么是自然。对人的理解和对自然的理解是相互关联、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

(一)人的本质

在马克思看来,“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不仅如此,人还是“人的自然存在物”,在本质上,人又是社会的存在物,是有意识的存在物。而自然界则是“人的无机的身体”,“是人的精神的无机界”。关于人的本质,马克思认为,“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自然界是人的“无机的身体”;人是“人的自然存在物”,“通过实践创造对象世界,即改造无机世界,证明了人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1]人与动物的区别就是人的自觉能动性和社会性,人与自然的关系也不同于动物与自然的关系。

(二)自然的本质

马克思认为,“自然界,就它本身不是人的身体而言,是人的无机的身体。……就是说,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不断交往的、人的身体。”[2]从这个意义上说,自然界是人的一部分。马克思还认为,自然界“是人的精神的无机界,是人必须事先进行加工以便享用和消化的精神食粮;同样,从实践领域说来,这些东西也是人的生活和人的活动的一部分。”[3]可见,马克思把自然界看作人赖以生活的无机界、人的无机的身体,认为自然界作为社会生产的自然条件为人所用,成为人的身体的一部分;而人也是自然界的产物,是作为自然界的一部分而产生、存在和发展的,人的劳动、物质与精神生活离不开自然界。总之,自然界不仅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条件,也是人类得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条件。

(三)人与自然的关系

马克思认为,在实践基础上形成的人和自然界的关系是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这种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在本质上又是人与人的关系。

首先,人与自然具有“同一”性。自然界是人的生命的创造者和人类生存的基础,它提供了人维持自身生命的物质生活资料。而人作为原始的自然存在物,是构成整体自然界的一部分。马克思曾用“两个身体”形象地表述了人和自然的同一性。自然界是人的无机的身体,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不断交往的、人的身体,人又是自然界的有机的身体。“因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4]在这里,马克思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了自然界同人的密切联系,而且这种联系又是“自然界同自身相联系。”这一思想告诉我们,人与自然要和谐,人就应该抛弃那种将自然简单视为我们的对立面的观念,而应该将自然界视为我们自己的身体,象爱护自己身体一样爱护大自然。破坏自然就等于破坏我们的生存条件,危害人类自身:爱护大自然,就等于保护人类的生存条件。

其次,人与自然相互作用。人与自然界的物质变换过程就是两者不断交互作用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不仅人的活动影响和作用于自然界,而且自然界也对人的活动给以影响和制约。一方面,人的活动对自然界的影响与作用。人通过自己的活动,改变自然界的面貌,给自然界打上了人和社会的烙印。人对自然界的作用,是自觉的、有意识的,也有预见不到的后果。另一方面,自然界对人的活动具有制约与反作用。马克思指出:“没有自然界,没有感性的外部世界,工人就什么也不能创造。”[5]人在同自然交换的过程中,必须尊重自然规律,否则就会受到大自然的报复。恩格斯指出:“我们必须时刻记住,我们统治自然界,决不像征服者统治异族一样,决不像站在自然界以外的人一样,相反,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存在于自然界的,我们对自然界的整个统治,是在于我们比其他一切动物都强,能够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6]“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7]

二、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对人与自然关系认识的不断深化历程

建国初期,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十分重视生态环境建设,做出了“植树造林、绿化祖国”,根治大江大河、向沙漠进军等一系列事关国家生态建设的重大部署。毛泽东早就指出:“天上的空气,地上的森林,地下的宝藏,都是建设社会主义所需要的重要因素”。[8]由于当时我国生态受人类影响不大,而水、灾及虫灾又比较严重,1954年、1963年海河流域还发了两次洪灾,吃饭穿衣都难以满足,只能靠发行粮票、布票、肉票来解决。所以,我党在制定纲领和奋斗目标时,只涉及到了政治、经济、文化三方面,生态建设虽然也重视,并于1972年召开了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但并不像现在这样重视。同时,由于受苏联哲学和中国革命的伟大胜利所鼓舞等因素影响,当时的哲学突出强调“人定胜天”。这有利于鼓舞全党和全国人民愚公移山、建设美好家园的干劲,战洪灾、抗旱魔、斗蝗虫,兴修水利,开垦梯田。我国建国初到六、七十年代兴修的许多工程,至今仍发挥着作用。当然,在改造自然的同时,由于认识的局限性和科学水平的制约,也存在得不偿失之处。但这似乎是不可逾越的阶段。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面临着繁重的经济建设任务,但已开始认识到环境的重要性,指出要把改善生态环境,造福子孙作为一件大事去抓。邓小平在1982年先后对植树造林,改善生态做出题词和批示:即“植树造林,绿化祖国,造福后代。”和“这件事,要坚持二十年。一年比一年好,一年比一年扎实。为了保证实效,应有切实可行的检查和奖惩制度。”[9]1990年,邓小平在同几位中央负责同志就制定新的五年计划和十年规划进行谈话时,他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与事关国民经济发展的核电、油气田开发、铁路公路建设同样的高度来对待,认为“都很重要。”[10]邓小平不仅认识到位,而且付诸实践,如坚持带头参加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从国务院的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把环保独立出来,设立国家环保局,健全了全国生态环境保护体制等等。

这一时期,虽然认识到了环境的重要性,并提出了“决不能走西方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的正确主张,但是无论是在国家决策方面,还是在地方政府、企业和居民个人的行为方面,都还是在大办工业的背景下,过分追求GDP,过分追求经济效益,不同程度地存在重视经济建设,忽视环境保护的倾向,致使全国整体环境恶化的局面长期存在,局部地区甚至呈现不断恶化之势。出现这一问题的原因时多方面的,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不够深刻也是一大原因。

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更加重视生态环境问题,把保护环境,美化生态提高到基本国策的高度,确定了我国必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江泽民曾指出:“环境意识和环境质量如何,是衡量一个国家和民族文明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11]为此,党中央在20世纪90年代初制定了快速、协调和持续发展的方针,特别是制定并开始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注意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和人口的协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1995年江泽民提出“要把控制人口、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放到重要位置,使人口增长与社会共产力的发展相适应,使经济建设与资源、环境相协调,实现良性循环。”[12]的重要思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大会上江泽民又明确提出:“要促进人和自然的协调与和谐,使人们在优美的生态环境中工作和生活。”[13]实际工作中的一个变化是中央对环境保护的重视在逐渐提高,那就是每年的“计划生育工作座谈会”,改为“计划生育和环境保护工作座谈会”,又到“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

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江泽民关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蓝图的论述共四部分。前三部分讲了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第四部分是这样描述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这里,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已大大深化。

三、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关于人与自然关系认识的新高度

十六大后,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继续探索中国发展之路,借鉴国际先进理念,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等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指导思想、发展理念和具体主张,把我党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提高到了新水平。

(一)统筹人与自然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

五个统筹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其中,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就要求,必须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要求全面、协调、可持续,也都蕴含着实现人与自然和谐,最终实现人与人和谐的意味。

科学发展观告诉我们,要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必须摒弃传统的发展观,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必须要使环境、经济与社会的发展相协调;必须要对经济发展模式、消费方式、价值观念、社会文化、道德伦理、政治等社会要素进行彻底的革新,摒弃人类社会所有对环境不友好的行为方式。可以说,生态文明、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基本框架和雏形呼之欲出,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环境友好的时机和社会条件已经基本具备。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可谓正当其时,符合国情民意,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

(二)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

胡锦涛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要使“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这是“生态文明”首次写入党的大会报告,标志着我党和谐发展理念的升华,和对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理论的继承与创新。

生态文明反映的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程度,是人类社会面临的一个基本问题,和人类文明发展的重要标志。它以尊重和维护生态环境为主旨,以可持续发展为根据,以未来人类的继续发展为着眼点的一种文明形式。它强调的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即人与自然环境的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处共融。它是指人们在改造客观物质世界的同时,不断克服改造过程中的负面效应,积极改善和优化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建设人类社会整体的生态运行机制和良好的生态环境所取得的物质、精神、制度方面成果的总和。生态文明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广义的生态文明是文明的一个发展阶段,是自有人类社会以来,采集文明、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之后的一种文明形态。它作为人类文明发展的一个阶段,是人类对传统工业文明进行理性反思的产物。与以往的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一样,生态文明也主张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发展物质生产力,不断提高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不同的是,生态文明突出生态重要性,强调可持续发展和资源利用效率,要求人类在改造自然的同时必须尊重爱护自然,而不能随心所欲,盲目蛮干,主张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道路。

狭义的生态文明是社会文明体系的一个重要方面,是相对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而言的。它是指人类在改造自然以造福自身的过程中,为实现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所做的全部努力和所取得的全部成果,它表征着人与自然相互关系的进步状态。十七大报告的生态文明,是从狭义上讲的。

(三)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

2005年10月召开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我国国情,借鉴国际先进发展理念,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提了出来,标志着我党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达到了新高度。

迄今,人类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经历了三个阶段,即“崇拜”、“敬畏”到“征服”、“统治”,再到“友好”、“和谐”,这是一个螺旋式上升的否定之否定过程。过去我们一直认为,自然是无生命的、被动的,人是有思维的生物,自然没有思维,只是人类征服和改造的对象,无所谓友好不友好。“友好”既是对“崇拜”、“敬畏”的否定,也是对“征服”、“统治”的否定。它体现了人与自然共生双赢的理念。

“环境友好”的意蕴是“人与自然和谐”。从哲学层面看,“和谐”体现的是事物对立面的统一,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一种有序状态,反映的是“人与自然”的对立与统一。“环境友好”用拟人的语言,主张像对待朋友一样对待自然,实现人与自然的友好相处。“环境友好”不是指人与自然之间没有矛盾和斗争,而是指将两者的矛盾和斗争限制、调整在双方可以承受的范畴内,将冲突和损失最小化,将收益最大化。这既包括了经典作家关于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人是自然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人与自然相互依存与制约,人应尊重自然及其规律,否则将受到自然的惩罚与报复等人与自然相统一的观念,又指出了我们应该对自然的态度——友好相处。

环境友好型社会是人与自然和谐,并通过人与自然的和谐来促进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的社会。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义是实现社会与环境的双向良性互动:一方面全社会都要努力采取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生产方式、消费方式和生活方式,构建人与环境之间的和谐;另一方面要用良好的生态环境来促进生产发展,改善人民生活,保障社会和谐。

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本质上是一致的,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是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要求和重要组成部分。资源节约型社会的终极发展目标应是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赢的社会,即资源的使用效率最大,生态环境优化,构建一个人与自然协调和谐的发展模式,实现可持续发展。同时,资源节约只是人们环境友好行为的一个方面,两者强调的重点也不相同。环境友好必然要求资源节约,而资源节约也表现为环境友好。所以说,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虽然不同,但是两者毕竟紧密相关。可见,“环境友好”是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和具体体现。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途径、表现方式和具体结果,二者具有内在联系和一致性。

总之,以“环境友好”为标志的崭新生态文明理念,和科学发展观一样,都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面对严峻的中国生态环境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奋斗目标提出的一个继承传统,引领未来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创新成果。这些理念和主张,生动形象、通俗易懂,易为干部群众理解和掌握,又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大众化、时代化的要求。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96页,人民出版社,1979。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95页,人民出版社,1979。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95页,人民出版社,1979。

[4]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第95页,人民出版社,1979。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92页,人民出版社,1979。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383~384页,人民出版社,1995。

[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517~519页,人民出版社,1971。

[8]《毛泽东著作选读(下)》,第733页,人民出版社,1986。

[9]《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1页,人民出版社,1993。

[10]《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63页,人民出版社,1993。

[11]《江泽民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专题摘编)》,第292页,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

[12]同上,第279页。

[13]同上,第28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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